商机快讯
《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》11月1日施行
作者:jc68  2023-09-29 06:57  浏览:40
9月27日,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》。《条例》明确,深汕特别合作区(简称“合作区”)范围包括汕尾市海丰县鹅埠、小漠、鲘门、赤石四个街道,将设立合作区管委会管理。深圳市将以所属经济功能区的标准和要求,负责合作区开发、建设、管理和服务等工作,给予合作区政策和资源支持,及时解决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,并加强对汕尾市的辐射、带动作用。《条例》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。
【温馨提示】本文内容和图片为作者所有,本站只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,如有涉嫌抄袭/侵权/违规内容请联系我们删除!
广告
留言咨询
该企业最新相关信息:进入:区链通